主要业务:
1、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服务
2、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服务:① 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;② 到人民检察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;③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,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;④ 申请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、调取证据,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;⑤ 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。
3、刑事审判阶段的法律服务:① 到人民法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材料;② 到会见在押被告人;③ 依法调查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;④ 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提出口头及书面辩护意见;⑤ 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,并给予法律帮助。⑥ 代理被害人出庭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向被告人提出索赔。
4、刑事再审阶段的法律服务:① 如果被告人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,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;② 如果刑事终审判决确有错误,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;③ 如果有证据证明刑事终审判决确有错误,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;④ 出庭参加再审案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提出口头及/或书面辩护意见。
5、死刑复核阶段的法律服务:①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书面辩护意见;②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派员会见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,防止出现重大冤假错案。
6、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① 各类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犯罪;② 各类走私犯罪;③ 各类金融诈骗犯罪;④ 各类行贿罪、受贿罪、贪污罪、偷税罪、抗税罪、非法经营罪等;⑤ 各类毒品犯罪;⑥ 各类侵害人身权犯罪;⑦ 各类侵害财产权犯罪; ⑧ 各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。